更新时间:2022.09.23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在一方服刑期间办理离婚的,离婚财产一般要协议分割。若双方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受理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夫妻财产分割为准,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时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财产过程中有辅助劳动和生活援助的,收入或者财产一般应当共有。不同的份额可以根据当事人在取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分割造成其
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相关的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以及义务,也不适用婚姻相关的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应当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当事人对分割方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审判后作出相应的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
同居纠纷中财产的分割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