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行政许可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
行政诉讼期限是若是直接起诉的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的十五日。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救济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可以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如果上述主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的,则在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三十天,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
行政复议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