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会进行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为一个月,可以两次,检察院审查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补充侦查最长时间为四个月。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完毕之后,需要及时的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然后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楚或者是有新的情况时,是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
1、刑事案件不是法院退卷让补充侦查的,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话,应当是由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为二次。当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楚,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或者犯罪构成要件不足,或者主要情节未经核实,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应当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