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运营; 2、推选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非职工代表岗位,并决定工资; 3、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4、审批监事报告; 5、审批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6、审批利润和亏损相关方案; 7、决定是否增减注
股东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权、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且知情权一般体现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这些: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 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其他法定职权。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 2、选举权和罢免权; 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 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1、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