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劳动者签的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或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
劳动者未告知已婚事实,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的婚姻事实如果对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可备条款包括双方约定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
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
(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 (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法律解释: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法律解释: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是该约定必须合法合理。
如果没有经过统一的培训,直接规定一定的绩效标准,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用人单位与达不到绩效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同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