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这些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1、饮酒或者吸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 2、不按规定的速度行驶的; 3、在驾驶过程中有打电话等妨碍驾驶的行为; 4、遭遇地震等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有: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开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不负责,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证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等待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虽然交通事故当事
下列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1、左右超车变道的情况; 2、路面突然出现障碍物的情况; 3、有特殊地形的情况,比如山坡、转弯上下坡等地方; 4、路途交会车流从头分道抢行、拥堵比较严峻的情况。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也就是如果职工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若是公共交通工具比如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方以及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受害人故意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是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但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则当事人无责任。具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有人受伤了;事故无法现场处理或需对车辆进行鉴定的;车辆无人看管,妨碍交通的;碰撞导致无法行驶的;司机涉嫌酒驾;无证驾车;无法当场提供强制保险证明或车辆检验合格证的。
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形属于全责: 1、追尾; 2、逆行; 3、倒车; 4、滑车; 5、开关车门; 6、违反交通信号;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