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下列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1.左右超车变道的情况;2.路面突然出现障碍物的情况;3.有特殊地形的情况,比如山坡、转弯上下坡等地方;4.路途交会车流从头分道抢行、拥堵比较严峻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出现以下情况的时候应当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
交通事故负责任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隐瞒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只有是不是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车祸都会有误工费。由于肇事者失误的原因而导致发生车祸的话,那么肇事者就需要向受害者赔偿误工费。误工费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其具体误工而导致多少损失而进行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为责任同等的情况有:1、机动车追撞到了前方同一车道内正在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情形;2、在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到了相关车道内行驶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情形;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4、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需要负全责的情况一般有: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
首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
不能认定交通事故的情况有: (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虽是在道路上但已断绝交通时)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 (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