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关于追加被告的时间规定:一般当事人可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而其他参加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追加被告的时间规定:当事人一般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而其他参加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追加第三人的规定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
新民诉法有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所以追加被告的期限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的全
追加被告的期限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据相关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定情形: 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2、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3、其他法定情形。
必要共同诉讼人有三种法定情形,分别是: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
行政诉讼追加被告的方式为有人民法院告知或通知。法律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