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社保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是合法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认定工伤要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如果劳动仲裁部门认定是工伤,即使员工没有买工伤保险,工伤的赔偿由所属单位负担,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交保险的情况下出现工伤,赔偿款由用人单位承担。
有工伤认定可以报销,工伤认定不成功医保还是可以报销的。工伤认定不成功,只说明这次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只要缴纳过医保,医保是会按相关政策给予报销救济的,但是除了医药费用外,没有其他待遇的。
申报成功之后在社保局未审批前可以在网上操作,登录社保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申报一项,选择里面的取消申报即可。如果社保局审批了,不能取消的,可以跨省专业,以后补缴,由于一些原因死亡的话可以领取。社保网上申报一般是一年一续费,你不续费
工伤认定决定到人社局查询,不能去劳动局查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
职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是能够撤回的,但要在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前撤回,如果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而在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撤销工伤认定的办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接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