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前或者被受理之前,工伤认定的申请是能撤回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不可以。如果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撤销的时间一般在30天左右。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分为两种情形,如果对工商的认定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上诉要求撤销。如果是做出工伤认定的人社局觉得工伤认定不够合理,可以撤销。
工伤认定要去人社局办理,因为要去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决定,而社保行政部门归人社局管辖。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
社保局不是只做工伤认定。社保局的工作范围很广,管理社会保险申请登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往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审批手续,管理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工资的发放,每月将离退休人员变动情况以及花名册进行登记认证。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已认定工伤不能撤销,如果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社保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