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
离婚诉讼中的夫妻财产,法院在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也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
首先,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特有财产是指夫妻两个人在实行财产共同拥有的同时,依照规定,夫妻两人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有争议的部分,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夫妻
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两口子离婚两方父母具在则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婚内共同财产,不在分割范围内;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保险财产分割方式有: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被保险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人身保险利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以子女为受益人,人身保险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法是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其余各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