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害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
1、客体要件: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2、客观要件: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过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
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有:致使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造成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3.客体条件: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 4.主观
对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并非法律规范明确列明的罪名,其属于《刑法》条文中徇私枉法罪的一部分内容。即在执行判决、裁定的过程中,负责执行人员滥用职权、不负责任,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或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等使得诉讼参与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重大及特别重大之
执行裁定失职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具体情
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为: 1、一般来说,行为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定刑标准是,如果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