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房屋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依照现行理论观点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被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房屋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
首先借条与欠条都是属于债权凭证,它们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但在法律上两者所代表的意义是有区别的,两者的诉讼时效也有不同。 借条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中已经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则
债务诉讼时效是指,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务人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这里的法定时效期间一般是指三年,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间可能因为法定事由的出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在约定的还款日期按时还款的话,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此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按约定执行。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一段规定时间内清偿自己的份
夫妻双方离婚后偿还共同债务的方式和份额,优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一般是一人偿还一半。另外,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还款的,另一方
离婚前欠下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者是一方作出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双方并不需要对婚前债务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婚前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外,也就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双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应当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进行平等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男女双方应当及时向债务人声明,双方正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要求债务人分别履行债务。双方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及时清偿到期的债务,也可以等到债务履行期届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为十五年。因为我国《刑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追诉时效是由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决定的,法定最高刑越长,追诉期越长。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予追溯;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主债务的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有效期限,且期限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1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