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可实行撤销权的赠与合同有,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的赠与合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赠与合同;以及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等。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而赠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有: 1、解除权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2、行使约定解除权应当有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行使约定解除权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行使期限内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撤销权只有在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才可以行使,并且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2021年1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但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
下列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1.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3.趁人之危订立合同。 4.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5.订立合同存在显失
行使抵销权的法律意义:使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简化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费用;以及行使抵销权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二、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三、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四、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五、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六、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行使。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