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的类型: 1、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2、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3、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4、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分为以下几类: 1、决议无效之诉: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决议撤销之诉: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
股东提起直接诉讼的种类有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损的诉讼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提起直接诉讼的种类有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损的诉讼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提起直接诉讼的种类有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损的诉讼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包括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股东提起直接诉讼的种类: 1、决议无效之诉; 2、决议撤销之诉; 3、损害赔偿之诉; 4、查阅权请求之诉。
股东直接诉讼分为以下三种。1、确认决议无效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无效;2、请求撤销决议诉讼:请求法院撤消股东大会召开和表决程序瑕疵决议;3、损害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或股东赔偿损害。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及财务会计
股东直接诉讼,根据诉讼性质,分为以下几类: 1、决议无效之诉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决议撤销之诉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
我国的公司法对股东类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司的股东类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按出资情况和登记状态是否一致为标准,存在股东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第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机构股东是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
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股东可以要求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