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如下: (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
刑事立案条件有以下三点: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除自诉案件以外,下列公
根据《刑法》规定,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有些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以下的公诉案件,在犯罪分子真诚悔罪,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后,是可以和解的: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某些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件,或者涉及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陪产并达成谅解协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出不予刑事追究的处理决定。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形不
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即可。 在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
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由检、法机关组织签订悔过书并与被害人就赔偿事项等达成和解协议,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影响,依约定向被害人支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须认罪;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 4、属于自诉案件或者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