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如果土地如果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总之,继承人不得继承土地,因为土地不是遗产,老人不对其享有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如果农民的话,耕地是村上分给你的承包地的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承包期限是30年,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农村集体将会收回土地归纳为农村集体所有,然后重新分配给农民们。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 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 安置费: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方式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