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 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
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办理收养登记的方式形成合法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人在被收养
同居关系没有福利。同居关系是男女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的人身关系,因其本身不是夫妻,所以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彼此不能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就不存在福利一说。可以参考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有《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累犯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养父主动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不可以索要赡养费,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
买卖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买卖关系明显是具备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三个要素的,所以买卖关系属于法律关系,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法律关于相邻关系侵权的规定是:相邻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