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出资后不能随意撤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该财产所有权属于公司,股东随意撤资属于抽逃出资,侵占公司的财产,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但
股东都可以以下方式出资入股: 1、货币;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外的方式。例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股东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除以下方式外都不可以: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5、工业产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物是指房屋、设备、工具、原材料等有形财产;工业产权是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是未以专利权形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
股东可以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股东不能以劳务等方式出资。适用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