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一般只有劳动合同才能约定试用期,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他。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而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工作在三个月以上的,方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延长试用期。 (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口头约定延长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口头约定延长试用期: 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不能只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如果双方当事人只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不成立,仍然算作劳动合同的期限。
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并非一定要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直接签订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若是劳动合同中只含有试用期,则该约定不成立,该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能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当中的试用期约定并不是必须的,完全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约定试用期,法律并不强制。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情况,则明确规定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是不合法的。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约定并不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