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在外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
在我国关于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外地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即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
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其中一方具有外地户口的情况下,应双方亲自到该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供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材料。从
外地和本地结婚可以在本地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办离婚。夫妻另一方户口所在地为本地的,外地人可以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在异地可以离婚,但是要在异地符合管辖规定的条件下,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或双方可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资料,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若是协议离婚,夫妻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只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即可 诉讼离婚: 1、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双方在外地均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的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人在外地申请离婚的办理: 1.协议离婚的,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即可。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