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 1、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限制; 3、当事人约定的股权转让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很多: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规定的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
竞业限制是针对公司高管的,不是针对股东的。如果股东出任高管的,受竞业限制约束。 股东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约定了股东权益的分割时点的,按照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具备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为:对其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具体要求转让前,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形: 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
股权转让的程序:首先应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
股东是否承担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替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不允许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当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