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下,则应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不能依法设立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公司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 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不享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不能承担债务,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
股权转让公司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公司的债务和股东没有直接关系,股东的债务和公司没有关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