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新股东对于加入公司之前的债务也是需要承担的,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新股东加入
自然人股东一般是不承担公司债务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 2、自然人股东利用其地位,滥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 3、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4、其他情况。
代持股份不承担债务。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的出资的,不需要再承担债务。代持股份指的是公司在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新旧股东均不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但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时以其出资瑕疵的范围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
公司自己承担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债务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股东因合法经营导致公司经营失败而注销的,股东在经营公司期间不承担债务,在下列情形下,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公司注销股东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注销后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股东变更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