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企业的分公司不能单独破产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六)编制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公司债务,瑕疵
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起诉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
公司在自清算中成立清算组,清理处置公司未结算的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解决公司作为一方的各种法律关系,消除公司法人资格。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解散是公司解散的前提。股东会解散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决定解散,但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即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同意
一、二者的申请要件不同。 (1)申请原因有别。 (2)申请时间不一。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 (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 二、破产清算与重整过程中的不同。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3)对担保
破产清算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
清算与注销的区别为:公司注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注销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在我国企业法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后的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一般由董事会成立,逾期未成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成立; 2、申报债权,核算财产和债务,并制定清算方案; 3、执行清算方案。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