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办理了出生证明,并带齐入户所需要的资料即可到指定的地点办理。一般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地点是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新出生的小孩户口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
初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未婚生育的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
新生儿落户需要的证件以及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明、出生人口上报单、妇幼保健证明等、具有以上文件的,即可以办理落户手续。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照顾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母双方
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如果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新生儿落户所需的材料有: 1、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时需提供正、副、收缴副、出生证件在国外签发的,必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 2、父母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父母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生效书,非婚需要提供非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可以入户,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新生儿户口办理手续流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各类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秉公办事,主动接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