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出生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户籍、国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前往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证明。
要进行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办理,那么所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而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因此当
不可以,新生儿,都要首先随父母上户口,一般大部分情况下是随母亲。上了户口之后可以在转去亲戚家,不能直接上亲戚户口。而且即便转的时候,你的亲戚必须是孩子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才行。而且孩子不能是非农户口,迷们的亲戚也不能是集体户口才行
孩子户口可以不跟父母。 新生儿上户规定 一、国内出生的婴儿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国内出生的其他情形: 1、婴儿母亲为女士官并随母登记户口的,女
三无人员就是:没房、没社保、没工作。 先要准备好材料:身份证,调档函,存档人员登记表(个人)两份,人才申领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离职手续(如果没工作过不用),密封档案。 一、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
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1.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 2.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申请落户。 3.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 2、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的户口簿。
新生儿一个月后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亲子鉴定结果,其余和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出生证明手续一致。可以在每周工作日到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一个月后办理出生证明程序和材料:亲子鉴定结果、夫妻双方持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接生医院领取婴儿的《出生医学记录》
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新生婴儿正常上户口,需要提交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向夫妻一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即可。有的地方规定,要村委会开家庭住址证明。以当地派出所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