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看,不动产登记主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 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依法转让共有部分享有
资料齐全一般八个工作日就可以办下来。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
不动产权证办理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
办理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六款);3、国产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原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有: 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天之内,必须要将其所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给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2、所在地的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方式如下: 1、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到查询窗口即可; 2、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开浏览器搜索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