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我国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应当由其中一方抚养,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3、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
离婚多年之后,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争取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孩子是指双方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的话,就不存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了以下情况:1、如果直接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首先应该由离婚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双方的协商确定抚养子女的一方只要不存在法定的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双方的协商结果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应当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即可。 如果男女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而无法抚养子女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自行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的
首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
没钱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该方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
一般情况下,只要超过一个月,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未支付孩子抚养费,经过另一方催要之后仍然拒绝支付,另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必须要以孩子的名义进行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以防他人利用孩子的名义获取额外财产。 起
合肥抚养费标准如下: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夫妻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需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前述标准可以为小于等于百分之五十。若双方无稳定工作的,前述标准的月工资可用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替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婚姻法规定,抚养费一般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具体包括: 1、子女如果还在校接受高中、或以下教育的,父母应该要负担其教育费,但如果所上的学校属于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则不属于应付抚养费的范围。 2、对于子女所就读的费用较高
夫妻双方离婚后,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可以通过: 1、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再到相关机构办理,需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材料; 2、向法院证明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抚养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1、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2、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对子女的成长明显不利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分为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的,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已经约定好抚养费给付方式和金额,但是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暂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