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处罚当面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行政机关拟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当面处罚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
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危害后果被行为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行为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违法的;行为人坦白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等。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具体包括: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处罚与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5、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
行政机关对于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
警告只是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这也是其执行方式。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依法应作出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处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如果是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 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