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三、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四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被追究以下刑事责任: 1、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 2、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具备下列要件的,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备下列要件的,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 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当这样量刑: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犯前述罪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罪侵害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