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关于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代
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等; 2、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等。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
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其他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依照下列方式予以召开: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各股东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股东的职权。首次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有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股东会议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最后作出的决定。这些事项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东决定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名股东的股东决定。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定要称作股东决定,也可以叫股东决议。股东会决议是指:公司中存在股东会,而股东会产生的决议则称为股东会决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行使其表决权作出。股东会会议需要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将股东变更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方法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