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主要的区别是: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而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是由同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是,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是根据行政复议法,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是
行政诉讼不一定要先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不通过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三种途径实施救济: 1、向工商局请求赔偿,如果对于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像工商局上级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可以直接向工商局上级机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依次如下: 1、清算破产费用; 2、公司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 3、法定补偿金; 4、税款; 5、对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定继承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前述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其申请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其申请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