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不收现金违法,现金即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除非是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
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用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或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此处所说的人民币,指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
拒收现金是违法的,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 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不可以拒收现金。拒收现金属于违法的行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学校食堂拒收现金是违法的。拒收现金不仅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更是给人民币背后的国家主权权威性带来冲击。消费者如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违法,具有收取现金的条件而不收现金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说明,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于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收取现金。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不认定为拒收现金:旅游景区等向社会开放的商业采用一卡
食堂不收现金违法。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不收现金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的情况,是可以报警的,这种做法本来就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上也鲜有对此类行为做出处罚。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
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