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扶助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若成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有赡养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应该是继子女和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并接受继父
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有赡养义务。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的,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需要建立在双方成立了扶养关系的基础上。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母;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不需要赡养继父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继子与继承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继子有无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继子就有赡养义务;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继子对继父母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继子女是赡养义务人。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上的。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而长大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只有在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后,继子女才会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女儿一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