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1)提出设立的申请。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签定协议、公司章程,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
董事的任职资格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能担任董事。但是是可以单纯做一个股东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应当对于公司的经营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需要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半数的发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公司减资的影响是,公司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司需要按其要求实行。减资后,公司的竞争力可能会减小。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其限制是股权要属于该投资人所有,并且股东不能使用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由于目前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所以具体的注册资本由投资的股东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
在股权投资公司投资运营实施阶段,最低投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并向备案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应金融机构出具的金融资产证明。股权投资公司的注册(认缴)资本不得少于1亿元,初始出资额不得少于注册(认缴)资本的20%,单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不得少于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规定如下: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经审批机关、海关、税务机关批准,合并享受原公司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于“竞争关系“的审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 一、表面的标准,而是在综合多种因素后,探求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第二,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是要经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 1、公司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 2、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3、过半数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4、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需要的条件有: 1、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2、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