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母亲不会写字,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订立遗嘱。法律规定了遗嘱的订立方式除了自书遗嘱外,还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在危急情况下,还可以订立口头遗嘱、或者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遗嘱。
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遗嘱继承人名字写错,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笔误,一般不影响遗嘱的效力,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但继承人要提出证据证明遗嘱中所写的继承人确为其本人;如果是遗嘱人的本意,有意写错的,该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
1、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 2、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遍应用,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己的电脑中存有“身后财产安排”的电子遗嘱,那么关于电子版的遗嘱应当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呢。本人认为,立遗嘱系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
下面是房产分配遗嘱的具体遗嘱模板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
如果不动产遗嘱公证所在地不在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是不可能申请遗嘱公证的。 相关
房产继承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身份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具体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等; 5、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6、对财产及其他事物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