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1、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如下: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
被终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双方需要按照被终止的合同,继续履行“后合同义务”,即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劳动者死亡与劳动合同终止相关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签订一方主体资格消灭,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履行。
首先,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依据不同的法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规定比较成熟,而关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立法则是空白。即使各地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拆迁补偿也或多或少缺乏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尚未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其他。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等。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包括: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解散、破产; 3、产生不可抗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