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许可的五种种类包括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其中核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与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与特定身份的确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1、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
可以撤销的行政许可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一是,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的事项限于两类:一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另一类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二是,行政机关应申请举行听证的事项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事前控制手段赋权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等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具体步骤包括申请、审查和批准。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无论何种主体都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
一、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二、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三、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四、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行政许可有下列特点: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申请的行为;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其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以及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