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3
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 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公安局
移送起诉和移送审查起诉的区别如下: 1、移送起诉是指检察院已经审查完毕,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行为; 2、移送审查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
案件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
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实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以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
是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起诉有利于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移送起诉告知书是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
审查起诉移送告知书的意思是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案件移交检察院签字的意思是侦查终结,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将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