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 作为利害关系人(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即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
占用别人名字涉嫌侵占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
被限制人身自由指的是被他人采取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自己身体活动自由的状态。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存在民事争议的平等民事主体,平等民事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争议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争议。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都属于合同担保的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
不能。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
《民法典》中规定质权人不可以直接处置质押物,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不可以直接处置质押物,质权人处置质押物时需要与出质人协商以质押财产折价,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处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后走司法拍卖的程序,但不得自己私自处置。
质权人不能擅自处理质押物。在现行法律规定下,质权人在未征得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在质权存续期间,是不能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常,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