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继承仅发生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第一顺序人时,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法律行为。并且该法律行为生效后,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继承顺位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相同。对于生活有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于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应当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原则上均分;但是约定不均分的,可以不均分;并且对于无劳动能力,不能自理的继承人应当多分。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