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的行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我国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以及刑法规定的本条罪名的非法行医这一行为的界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详细界定了何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这一行为。同时也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所以不包括兽医。
非法行医包括以下方面: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 3、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等。
在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为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存在于符合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能够影响刑事责任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是确定行为人有罪无罪的重要依据,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不得认定其有罪。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 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还会判处或单处罚金。如果罪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那么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