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如下责任:一是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二是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三是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
不承担。无论是新股东还是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
公司性质不同,股东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全部财产都应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就其出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认购
1、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