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具有下列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转继承跟代位继承基于的区别是: 1、代位继承主要是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转继承主体没有限制,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代位继承和第一继承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1)发生情况不同,即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的法律制度;而第一继承就是法定继承的直接继承权,它不需要代位。 (2)范围不同,即代位继承的代位继
遗嘱继承优先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
(一)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第一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二)概念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则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特定继承人继承。二者的适用条件、权益属性等内容均不同;转继承,继承人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