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对债务担负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则负担无限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负担的是有限责任。
老婆欠债还不起丈夫不一定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一般承担连带担保。 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
要看中介是否有给参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中介明知是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而为诈骗者提供帮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罪中同案犯,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贷款紧急联系人一般没有连带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不一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所以,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是否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是能够约定的。例如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保证人承担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
1、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要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偿还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但有一定的范围。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新用人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竞业限制仅约束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要分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
1、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要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偿还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但有一定的范围。
公司法人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