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劳动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
投诉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如下部门: 1、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3、通过信访渠道投诉; 4、集体上访; 5、向该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6、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总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
1、劳动仲裁委员会由设立的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2、劳动仲裁委主要处理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