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的计算方式是,如果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在该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果无规定也无约定的,则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对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后,解除权消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有2种情况,如下:1、既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当事人进行约定;2、如果欠缺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催告后的合理期间内应当行使,这里的合理期间可类推适用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三个月的期间,因为在司法实务中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解除权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解除合同的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解除权的消灭。 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可撤销合同的一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五年计算期间不可以中断或者中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确认合同的无效不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约束,无效合同的效力状态是自成立之日起便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能生效,无效合同不存在成为生效合同的可能。所以,确认合同无效没有除斥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权受除斥期间限制。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合同解除权受除斥期间限制。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合同解除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
合同的解除权依法受除斥期间的限制。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