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资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的资料有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房产的房产证,抵押合同,抵押申请书等。以房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一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一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
房产是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的资料有: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或已婚)、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屋完税凭证。
乡镇的房子应当有房产证。属于合法建筑的乡镇房屋应当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并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产证过户办理需要的资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带原件和复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