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
对于行政机关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
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当事人当场就应当将罚款交给执法人员; 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罚缴相分离原则,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通常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该指定银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
行政罚款,当事人是必须缴纳的,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拍卖物品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暂时没有钱交,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缓期交纳。
行政处罚的罚款超期未交的,行政机关可以催告被处罚人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并且可以依法对被处罚人采取加处罚款、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交不起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根据情况不同处理方法不同; 1.不服交通行政处罚。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不服交通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罚款逾期不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加处滞纳金,依然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